一般做房产抵押时,法律上要求是必须做抵押登记,不做登记的话将直接影响抵押权效力,所以导致许多人认为汽车抵押没登记也影响抵押权。其实不然,汽车属于动产,做抵押担保时,即使没有做登记,但只要依法签订合同即可发生法律效力。

  当事人拿汽车做抵押担保时,双方依法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,汽车抵押即可以发生法律效力。

  不过,汽车为办理抵押登记的,其实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也就是如果你是出借人,借款人找你借钱,并将汽车抵押给你,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,没有去有关部门做登记的,那么之后借款人将车子抵押给第三人的话,等到最后借款人两边的钱都还不上时,那么在拍卖车子实现还款时,你不能主张全部的车钱。其实,从本质上看,汽车抵押后未做登记的,抵押权人要承担的风险较大。

  如果去有关部门做抵押登记的话,那么得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:

  1、抵押车所有人向登记该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;

  2、抵押车所有人(抵押人)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,并要提供以下的证明、凭证:

  (1)抵押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;

  (2)抵押车的登记证书;

  (3)抵押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从合同。

  最后,其实现在有些抵押人,将车抵押给他人后,如果抵押的价值不大的话,那么一旦筹得的款不够的,还会继续做抵押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最后把两方的钱还了还好,没还上的话,那么抵押权人可能会因为追偿引起纠纷。要是涉及到的债款较多,那么建议在必要的时候最好是积极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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